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字体:小 大】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区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未经同意禁止转载)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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