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开展评价考核,指导全市节约集约利用。承担城市规划区国有建设用地的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等供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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