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建设用地(高新区、自贸区和纳溪区除外)的不动产登记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二)负责为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交易提供服务。
(三)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网络平台建设、不动产登记数据的统计分析,以及不动产登记系统软件、计算机网络和信息系统硬件设备、设施的安全和日常管理等信息化工作。
(四)指导全市不动产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交易服务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工作。
(五)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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