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改验收市级复核情况的公示(第三批)
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220号)及《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省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3〕317号)要求,现将我市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排查整治发现问题中的17个问题整改验收市级复核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830-3776461。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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