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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第20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数据采集 发布时间:2011-11-23 18:16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开展第20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国土资源局、各区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

今年625日是第20个“全国土地日”,为认真做好“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的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20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为 “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依法管地集约用地”。

二、宣传主要内容

1、广泛宣传宣讲国土资源国策、省情,大力宣传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2、深入宣传普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

3、深入宣传国土资源系统保障“两个加快”的工作成效;

4、围绕“保发展保红线工程”,突出宣传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及发展方式转变取得的成效和典型经验;

5、围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及成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开展基本农田永久保护、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及“金土地工程”等,积极宣传国土资源管理重大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典型经验

三、宣传要求

1、积极参加“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有奖征集活动。

2、开展“保发展保红线工程”深度报道和采访活动,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实地进行采访报道。

3、开展“全国土地日”宣传周活动,620-26日各县区通过主要新闻媒体推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系列报道,广泛开展社区、街头、乡镇的宣传咨询活动,举办座谈研讨、主题征文、知识竞赛等系列宣传活动。

4、“全国土地日”主题纪念活动,625日当天各县区通过举办纪念仪式、文艺演出、主题展览、现场咨询等形式开展第20个“全国土地日”纪念活动。

5、省厅在“全国土地日”宣传周期间将开展“全国土地日”主题征文活动。各县区局要围绕今年土地日宣传主题,撰写征文,踊跃投稿,征文体裁不限,篇幅在2500字以内,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并于614日前传市局办公室。市局办公室将组织评选,对于优秀稿件将推荐省厅宣传中心,参加全省“全国土地日”优秀征文评选。

四、有关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认真策划、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搞好第20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

2、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配合开展好各项工作(方案附后)

2、各县(区)国土资源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第20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并于628日前把开展活动情况书面汇报市局办公室。

联系人:李晓铃   联系电话:3191713

                                                  年六月四日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6.25”土地日宣传活动方案

今年625日是第20个“全国土地日”,为促进全社会充分认识土地国情国策、倍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全社会营造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20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为 “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依法管地集约用地”。

二、宣传主要内容

1、广泛宣传宣讲国土资源国策、省情,大力宣传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2、深入宣传普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

3、深入宣传国土资源系统保障“两个加快”的工作成效;

4、围绕“保发展保红线工程”,突出宣传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及发展方式转变取得的成效和典型经验;

5、围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及成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开展基本农田永久保护、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及“金土地工程”等,积极宣传国土资源管理重大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典型经验

三、总体安排

()成立机构

为了加强对“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领导,市局成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由局长任组长,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总结,各科室、直属单位协助,确保这次宣传活动有序开展并富有成效,

()宣传形式

1、电视宣传;在“6.25”日前后,请市政府分管领导作电视讲话或在泸州日报上发表署名文章;

2、网络宣传:在局信息网发布“6.25”有关宣传内容和宣传方案;

3、手机短信宣传:短信发2000条,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

4、现场宣传:625日在大梯步广场搞宣传咨询活动,向群众答疑解难,分发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

五、其它要求

(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认真组织,配合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各县(区)国土资源局要结合实际,按相关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第20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并于630日前把开展活动情况书面汇报市局办公室。

 

                          二〇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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