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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试点

泸州市到2015年全市可复垦工矿废弃地1450.25公顷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19 11:31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四川省泸州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2012-2015年)》经省政府批准实施。根据该规划,到2015年,全市可复垦的工矿废弃地面积共计1450.25公顷,其中可复垦为耕地面积1050.16公顷、可复垦为园地100.70公顷、可复垦为林地63.53公顷、可复垦为其他农用地201.66公顷、可复垦为坑塘水面9.33公顷、可实现复垦利用挂钩指标1425.37公顷

工矿废弃地是指经我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及之后补充调查认定为建设用地的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交通、水利等废弃地,总面积1450.25公顷。经过治理,可有效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耕地质量,促进耕地保护;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满足城市、重要工业园业发展需要,促进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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